摘要
本文从社会交换理论出发,基于政商的互动行为属性与政府或官员的行为目标,将基层政商关系模式区分为四种理想类型,即非制度化合作关系、制度化合作关系、非制度化交易关系与制度化交易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构了占主导地位的政商关系模式因宏观制度环境变迁而发生动态演变的一个理论框架。不同形态的政商关系模式在基层社会同时存在,占主导地位的政商关系模式则会在特定条件下实现转化。基层政商关系在现实中的实践逻辑不只是一种关系模式的建构和运作,更是一套关于国家治理与市场治理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操演。基于法治准则和市场经济规则促进政商进行制度化合作是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的题中之义,同时也是实现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前提条件和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94-203,共10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生代’中国私营企业主的构成、态度与行动研究”(项目号18ASH003)
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项目号CCNU19TD01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