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5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确立了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含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五大要素,随着五部委又于2010年4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着五要素的应用进行了进一步指导。但这些法规性的要求和指引,在实际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的过程中引发了不少“落地难”的困惑。笔者将根据自己多年的内控体系建设和评价的经验,对着五要素中的关注点及其使用性进行探讨。
出处
《纳税》
2019年第35期277-277,共1页
Tax Pa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