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模式,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意见》明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国有建设用地修复后可改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由地方政府修复后,进行前期开发,以公开竞争方式分宗确定使用权人;也可将矿山生态修复与土地出让方案一并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同一修复主体和使用权人,并签订修复协议与出让合同。
出处
《资源导刊》
2020年第1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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