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网上热传的山东省招远市法院的一纸决定书,吸引了全社会的目光。该决定书显示,招远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为被告律师出具了调查令,授权其前往荣成市公安局调查取证。因对方拒不配合,招远法院决定对荣成公安局罚款10万元,并限期交纳。法院给公安开罚单,这件打破人们日常观感的新鲜事,立刻引爆了舆论。人们纷纷为招远法院点赞,称颂这是“法治的胜利”“彰显了司法权威”。但在掌声如潮的同时,也有质疑指出,法院此举于法无据,有公权私授之嫌。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9年第48期1-1,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