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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条措施”与“31条措施”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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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受到台胞台企欢迎和肯定。国台办12月11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副司长郑持平、科技部港澳台办副主任徐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副司长李玉冰等,详细介绍"26条措施"中涉及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13条措施。
出处 《两岸关系》 2019年第12期F0002-F0002,共1页 Relations Across Taiwan Stra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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