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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艳武 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用“绣花功夫”精准执纪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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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用党纪条规及相关法律法规一定要精准!你们调查报告中的‘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肯定是笔误。我记忆中应当是‘第三百八十九条’!执纪执法,一次小笔误可能铸成大错!”“胡书记,错不了!我们是查了《刑法》后写的。”“你们重新查一下!”2019年7月,湖北省仙桃市纪委监委一名干部将一起案件的调查报告报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胡艳武审看时,胡艳武一眼看出问题。那名干部马上去查《刑法》,发现自己真的写错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20年第1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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