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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药品管理法:“四个最严”保障药品安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已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从5个方面作出最严厉的处罚:一是综合运用多种处罚措施,包括没收、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件、一定期限内不受理许可申请、从业禁止,行政拘留措施等。
出处 《新疆人大》 2019年第12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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