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勿因“事小”而瞒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没想到,瞒报了一个轻微伤的小事故,竟然让我付出了沉重代价,请大家引以为戒,不要犯我同样的错误。”日前,在某企业召开的事故教育大会上,加工车间负责人现身说法,因为他所在的车间瞒报了一起轻微伤事故,他被处罚2000元,在企业通报批评,还被免去车间主任职务。一起轻微伤瞒报事故,该车间主任付出了经济处罚、通报、撤职的代价,不可谓不重,为此有人打“抱不平”,认为就这么点小事,批评批评就可以了,这样下狠手处罚太重了。对这种声音,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安全无小事,特别是安全上的瞒报行为,绝不可放纵,必须下重手,以儆效尤。
作者 杨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9年第12期71-72,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