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句容市档案馆藏有一份同治五年(1866)江宁府劝农总局所发执照。该执照载明“众姓田”领得句容县凤乡六保巫墅村一丘二亩田地,由官方派员勘明界址,发给凭据,准其营业,日后垦熟开征时需按旧规完纳丁漕。并强调“如另有业主出认,呈有确据,将该户并扶同之邻佑等,一并按律从重治罪。”同时还记录了相关附件情况,及“邻佑保长不敢扶同徇隐、受贿捏饰,各切结存卷。”执照右侧盖有两枚截角朱红关防,执照整体略有磨损。
出处
《档案与建设》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80-82,共3页
Archives &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