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

Rules on Transform the For-profit Public Culture Institutions into Enterprises under the Policy of Culture Institutional Reform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关于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要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构建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正确导向和经营方向,坚持国有资本主导地位,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出处 《中国期刊年鉴》 2019年第1期559-561,共3页 China Periodical Yearbook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