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诸多成效。但总体而言,距离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制度构建、观念更新、协调协调配合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针对针对存在的问题问题,以此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订为订为契机,可从细化规则规则、确立权利需求导向、打破信息壁垒、加强监强监督与评估等方面,进一步促进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持续升级。
出处
《福州党校学报》
2019年第6期61-64,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Fu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