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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你签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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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小故事:郭阳与某装修公司以67500元的价款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了详细的装修内容,装修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完成后,装修公司却起诉了郭阳,理由是装修过程中双方口头协商增加了酒柜、鞋柜等工程项目,郭阳却未交款。在郭阳看来,约定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就不存在为增项付费的问题。法院经审理认为,“包工包料”的装修方式只是装修行业的惯用说法,而装修合同的预算明细中已列明的项目中并未包含酒柜、鞋柜等,因此判决郭阳支付相应工程款12300元。
出处 《实践》 2020年第1期60-6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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