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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刑法的理论联系

On the Theoretical Connection between Marxism and China’s Crimin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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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刑法的理论联系主要体现在法的本质、犯罪本质、刑法原则、发展方向四个层面。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资产阶级国家法的本质是阶级意志性、国家意志性、物质制约性,为我国马克思主义学者进一步发展出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本质提供了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作为刑法重要内容的犯罪受到社会现实与物质基础的双重制约。马克思主义在对资产阶级刑法原则批判驳斥的基础上形成了社会主义的刑法原则,并在其中国化的过程中为我国现代刑法的前进方向作出了重要指引。
作者 郑淑珺 ZHENG Shu-jun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第1期39-42,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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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法)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论法的精神[M]商务印书馆,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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