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足不出户实现消费意识的普及,网络消费逐步成为消费市场的主流。消费领域的大数据运作模式和智能化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实惠的购买服务体验。同时,消费者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也存在着立法不完善、维权成本高、监管体系不完善等法律问题,需要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对策。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0年第3期186-187,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
基金
2019年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020模式智能食堂系统研究与实践”(S2019121,QXXL201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