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及《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意见》均指出,要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强化调解职能,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司法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保障作用,发展创新“枫桥经验”,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出处
《特区法坛》
2019年第10期56-59,共4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