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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自贸区(港)离岸金融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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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开始,面临着金融创新这一课题,而就金融创新而言,应从重新定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入手,作为金融创新理论的切入点。市场增进论者认为政府干预并非完全的事后干预,并非是基于市场失灵后的事后干预。该理论从新的思考视角来划定政府和市场的理论边界。该理论认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定位应当遵循两项原则即决定性原则与有效性原则,成为海南自贸区(港)在金融改革及其法律规制重构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其中的重点内容之一便是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创新。
作者 刘利峰 陈焱
出处 《特区法坛》 2019年第8期13-16,共4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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