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后,部分“虚拟货币”兑换价大跌,一批“虚拟货币”买受者诉请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出卖者向其返还“虚拟货币”转让价款的诉讼随之出现。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学理争议分歧较大,各地人民法院对于此类纠纷的处理亦不尽相同。本文拟立足于此类纠纷的立法、司法现状,对现阶段“虚拟货币”转让纠纷的司法处理提出一些意见建议。
出处
《特区法坛》
2019年第8期51-53,共3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