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司法公信力不足亟待破解、刑事诉讼权力配置及运行有违司法规律,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动因。因顶层设计者对祛除刑事司法体制痼疾的改革推进不力,改革中诉讼规则的完善体现为以法院主导的庭审实质化,改革效果有限。新增监察机制可能成为审判权行使的又一障碍。为实现司法改革目标,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未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应采取“大概念”,由顶层设计者扩张改革范围,在尊重司法规律基础上重置刑事诉讼权力、调整监察机关的权力配置,从刑事诉讼权力体制、运行机制上祛除妨碍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因素。
出处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5期47-53,共7页
Journal of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咨询研究重点项目“司法规律与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