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之前分析的媒体人经济犯罪案例,除了利用媒体的报道和评论权实施受贿甚至敲诈勒索行为之外,主要是利用人事权、广告发行、基建和设备采购、影视剧购买等其他媒体资源寻租,因而具有鲜明的媒体特点。媒体人利用土地从事腐败活动则是近年来偶尔出现的个别案例。人民日报经济部记者出身的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刘允洲受贿案应该是较早的一例。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73-76,共4页
Youth Journalist
基金
中央教育经费拨款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改革开放以来媒体人经济犯罪变迁及预防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7000-31610140)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