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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无证饲养野生动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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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巩固“打野”专项行动成果,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11月8日,九龙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湾坝乡巡逻检查中发现一农户在家中无证饲养5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娃娃鸡(学名红腹角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列》的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处以2000元人民币罚款,并没收无证饲养5只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自“打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局到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法治宣传,九龙森林公安将继续保持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对威胁生态安全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
作者 王智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绿色天府》 2019年第12期58-58,共1页 Green Tian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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