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决策部署,完善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制度,提高发行效率和质量,我们研究制定了《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及《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现予发布,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暂行)》及《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暂行)》同时废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0年第2期66-73,共8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