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至1月14日在银川举行。会议审议决定通过崔波同志和李彦凯同志分别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自治区政协2020年协商计划》和《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列席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咸辉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自治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讨论2019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委员们对上述报告表示赞同,并提岀意见建议。
出处 《共产党人》 2020年第1期28-29,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