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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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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你好:我在入职某贸易公司时,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只有当我完成的月销售量达到该公司员工的平均水平时,才有资格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于我连续3个月的月销售量均没达到要求,公司以我不符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将我辞退,并拒绝向我提供任何补偿。请问,该公司的做法对吗?赵一哲读者:《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9年第11期54-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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