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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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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中国教育报》2019年11月26日02版报道:近日,教育部公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将为中小学教师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破除教育实践中“滥用”与“不用”并存的“两难困境”提供法律法规保障。《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教育惩戒权”兼具“权力”“权利”与“义务”的三重属性。《征求意见稿》指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此处的“法定职权”反映了教育惩戒的“权力”属性。
出处 《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 2019年第23期127-127,共1页 TEACHING ADMINISTRATION & EDUCATIONAL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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