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代财政理论与实践窘境的根本源头之一,可追溯到对制约财政过程的制度环境缺失适当的理解与建构。这些制度环境的总和可被概念化为财政场域(fiscal field),即公共财政活动在其中得以展开的制度性公共空间。本文鉴别了六个最重要的财政场域:财政分离、课税强制、共同资源池、财政授权、财政受托责任与竞争安排,以及财政赋权。在此基础上建构的分析框架涵盖财政场域的四个层次——分析功能、清单与属性、作用机制和救济路径。由此形成的公共财政的过程理论作为智识财政学的基石,专注于合理预见那些由制度安排引起的非意愿后果。财政改革不应只是刻意追求意欲结果,更应致力于构建预见性强的制度安排以使非意愿后果能被合理预见到。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4-10,19,共8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