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行政许可视域下非法经营罪在种子经营中的适用界限——以陆丰市“CR世农301”萝卜种子案为例 被引量:6

On the applicable limits of the crime of illegal business operation in the seed manage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taking the case of "CR Shi Nong 301" radish seeds in Lufeng City as an example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存在屈从于地方权力扩大非法经营罪适用范围以快速解决涉众(种子)经济纠纷的倾向。经营行为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市场主体准入的特殊行政许可制度是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前提,经营行为如果未违反市场主体准入的特殊行政许可制度则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在行政许可类型化和特定化分析视角下,以陆丰市“CR世农301”萝卜种子案为例深度解析构成非法经营种子须具备的条件,以此总结出构成非法经营(种子)罪的罪状,从而厘清非法经营罪的具体适用范围。
作者 赵祖斌 ZHAO Zubin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1期50-57,共8页 Journal of 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中国法学会一般项目(CLS(2017)C01)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0

二级参考文献34

共引文献160

同被引文献100

引证文献6

二级引证文献7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