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秦时期,《仪礼·聘礼》中的"醙"酒是蜀地上供与周之酒,并用作聘酒,在聘礼用酒中规格最高,品质最好,以白酒尊先设之。《华阳国志》中的记载表明蜀酒在蜀国社稷宗庙中的重要性;而巴蜀地区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衍生出的酿酒技艺与酒事活动也随之得以繁荣。战国中早期的"巴蜀印章"也印证了蜀酒在先秦蜀地由上至下的风行。两汉时期,从《史记》所记载卓文君为生计当垆卖酒这一行为可看出,两千多年前的西汉时,蜀地饮酒之风已相当盛行,蜀酒市场颇为繁荣,卖酒也足以营生;文君也是现存文献中最早提及的"卖酒人"。在成都出土的东汉墓室画像砖,生动刻画了民间酒肆沽酒和贵族宴饮的场景,充分显示出两汉时期蜀地上到官吏豪富,下到平民百姓,饮酒风很盛,沽酒市场颇繁荣。到了唐代,《旧唐书》《新唐书》所记载的剑南道盛产的剑南春酒声名远扬,作为贡品每年上供给皇家享用,且在众多诗人歌咏中经常出现与蜀酒有关的雅作。唐代杜甫诗作中常提及蜀酒,而李白未曾提及。学者推断可能是由于蜀酒度数高,不适合"会须一饮三百杯"。蜀酒在古代蜀地的社会生活中恒久不变的重要性,构成蜀酒独特的文化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