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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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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法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全面规范了家庭教育工作,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放任未成年人有违纪、违法或者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相关单位或者组织应予以劝诫、批评教育。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这是浙江首次为家庭教育立法。
出处 《今日浙江》 2019年第24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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