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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问责条例》有关做好问责工作“后半篇文章”的规定? 推动问责工作实现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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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激发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才是问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现实中,以问责代替整改、搞“一问了之”的现象依然存在,偏离了问责的初衷,影响了问责质量和效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围绕做好问责工作“后半篇文章”。
作者 郭康伟
机构地区 天津市纪委监委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20年第3期52-5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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