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如何确定“甲醛”(临界量)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新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已经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安监总局第40号令/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11条规定: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因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实施后,危险化学品单位纷纷进行“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出处 《江苏安全生产》 2020年第1期44-45,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