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遗忘权一词来源于法语"le droitàl’oubli",即犯罪人在服刑期满后要求其犯罪信息不再公开的权利,以保障和促进其再社会化。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数据上传便捷,搜索引擎发达,信息终端的存储量激增,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而被遗忘权的法律保护的问题显得愈加迫切。有鉴于此,本文从被遗忘权的权属之争以及法律自身完备性需求等方面着手,探讨被遗忘权保护的必然性及其法理依据;主张被遗忘权保护已成为立法与司法实践肯定的普遍性权利,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45-153,共9页
Jiang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