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白城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任某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继任者刘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已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两任主官被查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4年,任某利用担任白城师范学院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发包、物品采购、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00余万元。
出处
《招标采购管理》
2020年第1期66-66,共1页
Tendering & Purchasing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