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36年3月10日,蒋介石向国民政府内外文武各机关下达铲除贪污令,一时间媒体热议如潮。该通令治乱用重的精神虽为后来国民政府其他反贪法令所继承,在国民政府反贪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但它终如昙花一现,未能遏制住当时社会上贪污的滚滚洪流。通过对该法令的产生背景、内容和实施情况等综合考察后发现:即兴反贪缺乏对贪污的理性认知,往往治标不治本;片面的反贪措施难以根除多元的贪污行为;体制上的弊端是滋生腐败的重要根源;病态体制下的反贪举措反而有助于贪污关系网络的自我修补和强化,最终形成司法悖论。
出处
《临沂大学学报》
2020年第1期132-141,共10页
Journal of Linyi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