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行加强放款监督管理,需建立"中心+分中心"相结合的监督模式、推行集约化专业化用信管理方式、增强信贷业务识假防假能力、规范信贷审批书内容、加强信贷监控工作。2016年,农发行按照优化前台、强化中台、完善后台的内部改革要求,对信贷管理职能进行调整。放款监督工作,在省级分行由信贷管理部门负责贷前条件落实监督,在二级分行设立放款中心负责信贷资金支付监督,形成省市分行对放款与支付的分开监督格局。实践证明,基层行加强放款监督,能够有效防控操作风险。
出处
《农业发展与金融》
2020年第1期50-51,共2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