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一律不得在月日前擅自提前开学,严禁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举办任何聚集性活动,各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开展线下服务。教育厅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做出研判,具体开学时间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提前向社会公布,以便师生家长安排工作学习事宜。(《宁夏日报》)此类通知,有的省市已经出台,有的暂时还未出台,但有一点毋庸置疑,“有准备提前开学”应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共识。这既是制度的底线,也应是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