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政策的出台,既为营利性民办高职院校健康发展铺平道路,也为其治理提供制度约束。新法新政下营利性民办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机制比之前更加完善,在党组织的统揽及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下,董事会、监事会、行政机构、教代会及工会等内部治理主体平等协同参与治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克服过去内部人控制的弊端,确保了正确的办学方向和公益性。文章也为营利性民办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提供了五点适切性建议。
出处
《教育导刊(上半月)》
2020年第2期25-30,共6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