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部日前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体现了教育部落实中央决定的决心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是教育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综其内容,《规则》具有九大特点。将为惩戒的实施提供法律依据。长期以来,不敢惩戒、不愿惩戒和滥施体罚的现象在广大教师队伍中不同程度存在。《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曾规定教师可以"罚站""罚跑",该条款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二审中被删除,其原因也是难以把握教育惩戒和体罚的区别。《规则》的制定为地方制定更具体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乃至校纪校规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