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的生态治理能力是生态型政府的外化实践表现,实质是生态型政府的内在构建。生态型政府的构建是政府发展理念即元范式的自我更新,是政府发展路径即改革范式的自我改造,是政府发展目的即归宿范式的自我界定,实质是政府发展范式的自我革命,是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治理能力与治理效能内在变革。而“学习-生态”型,“责任-生态”型、“法治-生态”型,“智慧-生态型”“合作-生态型”的“五型”生态型政府构建模式,是生态型政府构建的实践探索,是基于生态共生性、整体性、共享性、开放性理论原则的生态政府构建的实践创新。
出处
《区域治理》
2019年第40期28-30,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
基金
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重点课题(项目编号13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