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13个方面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显著优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就是其中之一。这一显著优势,最直接地体现在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上。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与我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在继承我国“天下一统”“因俗而治”的政治传统的同时,又超越传统治理体制,摒弃苏联模式及其他形式民族自决而实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我们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伟大创举。
出处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1期9-10,共2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