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他者”的识别与区分,是人类选择互动方式、建构秩序的前提,但区分的标准和条件则因时因地而千差万别。首先,人是大自然的产物,在瑞典生物学家林奈(Carl von Linne)的分类体系中,人属于动物界、脊索动物门、哺乳纲、灵长目、人科、人属、人种,即相对于自然界其他物种而言,作为生命形态之一的人类具有高度的同质性。然而,在社会领域,人类自身不同群体的分类与归属则要复杂得多。据《圣经》记载,在诺亚洪水消退后的洪荒时代,劫后余生的人们都操着同样的语言,由于能够广泛交流,所以形成了共识,开始修建一座通往天堂的高塔。但这一壮举却冒犯了上帝,上帝认为人类因同心协力而形成的巨大力量挑战了他的神圣权威,于是一夜之间变乱了的语言,使人类因彼此无法交流而疏离隔绝,相互之间冲突不断。其实语言只是群体区分的维度之一,“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地域分布、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政治态度、文化习俗、历史记忆等,多向度的聚合与分化,使人类社会的群体类型空前复杂起来。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第1期29-30,共2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