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从事后研究的角度,以2007—2016年间因财务违规原因被“一会两所”宣告处罚的459家主板上市公司数据为依据,分析了审计师对财务违规公司出具恰当审计意见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在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初次审计和审计费用明显偏高时,审计师对违规公司说“不”的概率明显增加,但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会影响审计师的判断准确性,而事务所规模大小则与审计失败无明显联系。研究结论支持审计师轮换制和更详细的审计收费信息披露政策。
出处
《商业会计》
2020年第3期21-25,共5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时代资本市场背景下去产能的会计财务研究”(项目编号:18AGL00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一带一路”会计监管合作研究”(项目编号:19YJA790114)
财政部首届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项目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