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海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担负着保护“三江之源”“中华水塔”的重大责任,先后设立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11个自然保护区和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2017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不断深化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的省情认识,忠实履行“公益代表”的职责使命,自觉以“公益的名义”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努力为持续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提供青海检察智慧。
出处
《青海检察》
2019年第6期39-40,共2页
Qinghai’s Procura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