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企业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广西通过试点推行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免于环评手续、环评文件简化等推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分析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环评改革试点案例,探讨广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优化简化的形式、条件,并从简化后的环评报告如何质保,承诺的企业如何有效监管,简化后的项目如何与现有的环境管理系统相衔接等后续监管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加快广西建设项目落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出处
《能源与环境》
2020年第1期12-14,共3页
Energy and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