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元模式下容易将吸毒人员的身份定位于违法犯罪人员,而忽略其受害者、患者的身份,且容易导致争权诿责、衔接不畅、资源浪费等弊端。建立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有利于打破“公安—司法”强制戒毒双轨制模式下的弊端,但这一模式的落地落实应当从形式走向实质,谨防“形式合一、实质分轨”的弊端。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落地落实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统筹兼顾观念的更新、社会资源的引入、与公安和检察机关等单位配合与协调,以及戒毒工作模式内各阶段的有效衔接。
出处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52-57,共6页
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19年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戒毒理论研究重点课题
2019年度广东省司法厅司法行政研究课题“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的落实落地研究”(GDSFT1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