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罪案件中如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项比较复杂的课题,笔者认为,应坚持审慎稳妥的原则,分步骤、有区分地统筹推进。一、树立认罪认罚无禁区的理念。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5条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不能因罪轻、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
出处
《人民检察》
2019年第23期73-73,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