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11月18日,广西陆川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在北豆村进行河道清理时,遭到村民李某等多人的持械阻扰和威胁,施工的钩机驾驶室玻璃与工人的摩托车仪表盘被砸烂。陆川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派多名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拟将违法嫌疑人李某传唤回派出所调查,却不料遭到20余名村民阻扰并将李某抢走。闹事者围住民警不许离开还声称要抢夺民警配枪,直到村干部赶来反复劝解,才使得事态没有进一步扩大。近日,组织闹事的村民李某等四人被陆川县人民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出处
《公诉人》
2020年第1期41-41,共1页
Prosecu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