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事人恒定原则是现代民事诉讼理念下应对诉讼系属中发生实体变更的诉讼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9条确立了我国的当事人恒定原则并在司法实务中予以适用。该原则基于程序安定、诉讼经济和有效保障对方当事人利益,赋予诉讼中进行实体处分的当事人法定诉讼担当人地位而续行诉讼,但当事人适格地位的扩展不能与实体法相悖,不能突破债的相对性在债权请求权诉讼中发生系争物转移的情形下予以适用,同时应排除对善意取得人的适用。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49-158,共10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