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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货车快递运输事故保险公司应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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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3月,李某得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无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便用自家的轻型厢式货车在市区内从事送快递业务。4月2日,李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在送快递途中与何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何某受伤、车辆损坏。经交管部门认定,李某、何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何某经医治共住院62天,支付医疗费32000余元。
作者 杨学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20年第1期77-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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