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6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作为绿色金融试点省之一的广东,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过程中,如何推动该区域内的绿色金融合作,从而促进整个大湾区的协同发展,值得深入研究。本文首先分析了粤港澳大湾区与国外知名湾区的差距,然后分析了大湾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据此提出大湾区实施绿色金融合作的必要性。继而梳理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绿色金融合作模式设计方案。
出处
《银行家》
2020年第1期64-67,共4页
The Chinese Ban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