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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资”为福建经济寻找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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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对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进一步明确统一监管和“大国资”的理念。
机构地区 福建省国资委
出处 《国资报告》 2019年第12期58-6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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